项目编号 |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| 2012年02月28日 | |
项目简介 | 缙云县鑫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,公司住所为缙云县五云镇江滨巷17号302室,法定代表人为田立中,注册资本2018万元,经济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。该公司主项资质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,增项资质包括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、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、市政共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、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,企业于2008年12月31日取得了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(证号:(浙)FM安许证字〔2008〕C0218),有效期限至2011年12月30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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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| 季理沅 | 技术负责人 | 赵祯 |
过程控制负责人 | 季理沅 | 评价报告编制人 | 季理沅、刘金星 |
报告审核人 | 赵红颖 |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| |
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|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| ||
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| 季理沅、刘金星 |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| |
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| /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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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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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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